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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交易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11:18:07    浏览次数:1075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交易范围的通知

省市县各级采购人: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的通知》精神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就全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阳光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交易范围作进一步规范。

一、应当进入网上商城采购的货物、服务,不得在阳光平台开展交易活动,应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采购。

二、应当采用框架协议采购的货物、服务,不得在阳光平台开展交易活动,应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采购。

三、采购人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了解掌握政府采购方式适用范围。如违反上述规定,财政部门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8日